英文原文由加拿大移民律师 Laura Schemitsch 撰文,中文助理翻译。
最近,Heron 律师事务所帮助一位客户收到了一封与虚假陈述指控有关的程序公正信(PFL)。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 40(1)(a)条,永久居民或外国公民如果直接或间接歪曲或隐瞒与相关事项有关的重要事实,从而诱发或可能诱发该法管理中的错误,则因虚假陈述不得获准入境。
从根本上说,永久居民或外国公民如果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甚至在移民申请中犯下 “无辜错误”,都可能因虚假陈述而被拒绝入境。虚假陈述通常发生在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出现简单错误或提交错误/虚假文件以支持申请的情况下。不幸的是,虚假陈述会带来严重后果,包括可能被加拿大禁止入境 5 年。
我们的客户受邀申请Expess Entry并通过自主代理递交了永久居民申请。在申请的最后阶段,我们的客户收到了一封程序公正信(PFL),信中概述了签证官对其在申请中涉及未披露过去的拒签历史的顾虑。在与我所律师Laura Schemitsch 进行首次法律咨询后,我们帮助客户提交了延期申请,并制定了一项策略,通过书面答复来减轻签证官的顾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的客户就收到了继续进行 PR Landing 永久居民登陆程序的指示。
许多申请人选择在移民申请程序开始时聘请移民律师,以帮助消除自我代理申请中常犯的错误,这些错误可能导致严重问题,如虚假陈述 PFL。但是,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收到 PFL 并需要法律意见,Heron 律师事务所可以帮助您撰写一份清晰有力的法律答复,努力澄清任何错误或遗漏,以避免虚假陈述裁定的严重后果。